第257章 要变天了(十四)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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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了枪伤的农夫们被带走治伤,好在女吏们没有直击要害,虽说伤势有轻有重,但都没有性命之忧,只是要受些折磨。

阮梅云看着村长派人将翠兰的一双儿女带来,又看着这一家三口抱着哭作一团。

等他们哭过了,情绪稳定了一些,阮梅云才对翠兰说:“仔细说说,若有冤屈自然给你做主,不过我们之后也会详查,倘若信口雌黄也自有律法审判。”

翠兰哭得双眼肿成了核桃,她艰难地抽泣几声,却还是坚持一早的说法:“是我杀的,他就是我杀的!”

“不!”长子突然动起来,他匍匐在地,额头触碰土地,声嘶力竭道,“不关娘的事,是我!是我杀了他!娘什么都不知道,她只是要护着我!”

众人哗然,村民们不敢置信地看着长子。

妻杀夫固然是大罪,但子弑父显然罪加一等。

甚至妻杀夫还能算凶杀,夫妻之间好歹没有血缘关系,但父子则另当别论,子杀父,就是对孝道伦理的绝对践踏,虽说无论是妻还是子,杀人都是死罪,但子弑父带来的道德破坏,影响力远胜其它。

倘若阮梅云是“朝廷”官员,此刻无论如何,都必须直接将长子治罪,而妇人及其女包庇隐瞒,也要一同治罪,最少也要判个流放。

这事关封建统治的法理性,没有半点可商量的余地。

毕竟在家天下的框架内,孝就是统治的根基,不孝甚至能和谋朝篡位相提并论。

但阮梅云却是松了一口气,一家人都想治一个人于死地,其中必有隐情。

总比妇人一言不合就杀夫来得强许多,认真分辩就还有转圜的余地。

起码她不至于从道德高地上被推下去。

无论朝廷的律法多么完善,乡村一带都还是“人治”,而“人治”的基础就来源于“道德”,阮梅云很清楚这其中的重要性,绝不是简单的“农人盲蠢”就能够随便糊弄过去的,一旦处理不好,连已经被阮响消化的土地都要受动荡。

道德的高地,必须由她来占领。

阮梅云厉声道:“细细道来,不可隐瞒。”

长子匍匐在地,虽然受了一日的惊吓,但情绪竟然尚算稳定,声音也未曾颤抖,他高声说:“那贼人动辄打骂我们一家,每到年尾,我娘都会被打得卧床不起,乡亲们都知道!姑父也常来劝,这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事!昨夜他喝了大酒,又丢了土豆,回来就对娘拳打脚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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